江西: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监理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1:24 来源:中迅网校 阅读量:1809

来源:江西省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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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市设置。请各地按照《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见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所调整,详见附件2。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告知承诺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一)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实承诺的处理。

    应试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有不实承诺行为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打印准考证前,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3.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试人员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应试人员撤回承诺后,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考试结束后,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或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员名单将于成绩公布后,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应试人员应持续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报名信息核查(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本考试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试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应试人员填报(预留)的手机号码能接受本次考试的相关信息,且能正常显示短信、彩信内容;同意填报(预留)的手机号码接受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考试违纪违规处理的告知和处理决定等信息)。

    应试人员报名时必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报名信息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按单位属地原则选择核查点。

    1.网上在线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应试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可继续报名。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比对可直接进行缴费的应试人员在报名期间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2.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

    下列应试人员可选择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可自主选择):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4)撤回承诺申请的;

    (5)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

    2.1网上人工核查:

    应试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选择审核点,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符合自身报考条件的相应材料。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核查结果。

    2.2现场人工核查:

    设区市及以下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省直、中央驻赣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到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办理现场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已盖单位公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汇总表见附件3)

    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应提交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应材料。

    (三)网上缴费

    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见附件4)。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应试人员考试时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试大纲

    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使用2021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水利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利工程专业科目大纲(2023年修订版)》。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http://www.cweun.org/)。

    七、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见附件5。

    八、考试费用

    考试费用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江西省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23号)的规定收取,即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9元执行。

    九、有关事项

    (一)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试人员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查分申请。

请各地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与当地教育、公安、工信、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协作,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附件:

1.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摘录)

3.参审人员汇总表.doc

4.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设置

5.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原文链接:

http://www.jxpta.com/news/1_3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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