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符合下列规定的测区
(1)对一般构件,测区数不宜少于10 个。当受检构件数量大于30 个且不需提供单个构件推定强度或构件某一方向尺寸不大于4. 5m且另一方向尺寸不大于0. 3m时,其测区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5个。
(2)相邻两测区的间距不应大于2m,测区离构件端部或施工缝边缘的距离不宜大于0. 5m,且不宜小于0. 2m。
(3)测区宜选在使回弹仪处于水平方向检测的混凝土浇筑侧面。当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时,也可选择在使回弹仪处于非水平方向检测的混凝土构件的浇筑表面或底面。
(4)测区宜选在构件的两个对称可测面上,当不能布置在对称可测面上时,也可布置在一个可测面上,且应均匀分布。在构件的重要部位及薄弱部位应布置测区,并应避开预埋件。
(5)测区的面积不宜大于0. 04㎡。
(6)测区表面应为混凝土原浆面,并应清洁、平整,不应有疏松层、浮浆、油垢、涂层以及蜂窝、麻面。
(7)对弹击时产生颤动的薄壁、小型构件,应进行固定。
(8)测区应标有清晰的编号,必要时应在记录纸上绘制测区布置示意图和描述外观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