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控制指为保证地下工程、基础工程正常施工,控制和减少对工程环境影响所采取的排水、降水、隔水或回灌等工程措施。在降水设计中应提出降水运行维护的要求,提出地下水综合利用方案。基坑局部加深(如集水井等)的位置,应根据汇水量确定,深度应大于排水沟深度1.0m,满足设计要求,尺寸与位置均应在降水方案中体现。选项C中描述的基坑坑底以下承压水,坑底突涌的描述,为一建教材中内容。当基坑底为隔水层且层底作用有承压水时,应进行坑底突涌验算,必要时可采取水平封底隔渗或钻孔减压措施,此类情况主要通过钻孔进行减压以保护坑底,并非降低水位。【考点来源】2K313021地下水控制。P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