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责令改正,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的罚款。
1%~3%
2%~4%
3%~6%
5%~10%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