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合同没有约定工程价付款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该工程的欠付工程款计息开始日应为()。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之日
建设工程已竣工验收的,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建设工程未交付的,为竣工结算完成之日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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