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的种类: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4.以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DE属于无效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153条第1款的规定,认定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153条第1款及第791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