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价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中的某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加时,该分部分项工程量应按()计量。
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
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完成的工程量
承包人提交的已完工程量
招标文件中所附施工图纸工程量
单价合同的计量: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施工中进行工程量计量时,当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时,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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