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总投资()以上时,应重新向原审批单位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3%
5%
10%
15%
初步设计不得随意改变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工程标准、建设地址和总投资等控制目标。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应说明原因和计算依据,并重新向原审批单位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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