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工程,政府需要从投资决策角度审批的事项有()。
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
工程预算
开工报告
对于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工程,政府需要从投资决策的角度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还要严格审批其初步设计和概算;对于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工程,则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