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浆配合比试配时应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其中一个配合比为按规定得出的基准配合比,其余两个配合比的( )应按基准配合比分别增加及减少( )。
水灰比,0.05
水泥用量,10%
水灰比,0.02
水泥用量,5%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试配时至少应采用3个不同的配合比,其中1个配合比应按本规程得出的基准配合比,其余两个配合比的水泥用量应按基准配合比分别增加及减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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