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月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当月工程实施情况;
②当月监理工作情况;
③当月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和合同事项管理等情况;
④发现施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⑤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2)监理工作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工程概况;
②监理工作情况,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备和设施情况等;
③监理工作成效,包括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和合同事项管理等措施,施工过程中检查情况,工程质量评定情况及问题处理、事故处理情况等;
④交工验收时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⑤监理工作体会、说明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