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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基本涵盖了工程建设的各个领域,共包括15部分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民航机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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