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涉及的总工期目标改变时,监理机构应提出审查意见报()批准。
承包人
发包人
施工项目部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6.3.4-3,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涉及总工期目标、阶段目标改变,或者资金使用有较大的变化时,监理机构应提出审查意见报发包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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