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拟裁员20人以上,当该企业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有()。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与本企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5年的
在本企业因工负伤并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合同的
与本企业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CD项错误,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三种人员:(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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