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自()之日起即进入缺陷责任期。
竣工结算完成
监理预验收
工程完工
竣工验收合格
建设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即进入缺陷责任期。施工承包单位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缺陷承担责任。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有质量缺陷的,应及时修复,修复和查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缺陷责任期届满时,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承包单位返还工程施工过程中扣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届满时,工程承包单位未履行缺陷责任的,建设单位有权扣留与未履行责任部分所需金额相应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并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延长缺陷责任期,直至履行缺陷责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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