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应是()。
发包人和监理人
承包人和监理人
发包人和承包人
承包人和分包人
标准施工合同和简明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中考虑到承包人是工程施工的最直接责任人,因此均规定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并承担办理保险的费用。无论是由承包人还是发包人办理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均必须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以保障双方均有出现保险范围内的损失时,可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即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是发包人和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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