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发包人的义务是()。
组织施工单位测设施工控制网
组织监理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组织监察单位进行现场勘查
施工准备阶段发包人的义务包括:(1)提供施工场地。施工场地的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的相关资料;现场外的道路通行权。(2)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和监理人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交底,以便承包人制定施工方案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3)约定开工时间。考虑到不同行业和项目的差异,标准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没有将开工时间作为合同条款,具体工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协议书或专用条款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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