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天内完成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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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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