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承包人于3月1日向工程师送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于3月15日组织生产设备启动试车检验,3月18日试车完毕后发包人、承包人、工程师和设计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确认质量合格,工程师于3月20日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则承包商的实际竣工日应为()。
3月1日
3月15日
3月18日
3月20日
竣工验收合格,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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