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工程项目,承包人于5月1日向监理人提请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认为工程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于5月14日通知承包人整改。承包人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与6月1日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6月10日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6月20日验收合格。则实际竣工日期是()。
5月1日
5月14日
6月1日
6月10日
监理人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认为工程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监理人同意为止。重新验收如果合格,则工程接收证书中注明的实际竣工日,应为承包人重新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