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项工程,合同估算工程量为100m³,单价为210元/m³,由于设计变更结算时的工程量为150m³,当时的市场价为180元/m³,则竣工工程的投资偏差为()元。
18000
16000
4500
3000
竣工工程的投资偏差=已完工程预算投资-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已完成工作量×预算单价-已完成工作量×实际单价=150×210-150×180=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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