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楼梯口
配电箱
塔吊
基坑底部
施工现场出口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配电箱、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