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计日工签证报告后的()天内予以确认并将其中一份返还给承包人,作为计日工计价和支付的依据。
1
2
5
7
任一计日工项目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结束后的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包含计日工记录汇总的计日工签证报告一式三份。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计日工签证报告后的2天内予以确认并将其中一份返还给承包人,作为计日工计价和支付的依据;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