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给承包人,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50%
60%
70%
80%
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给承包人,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对重大工程项目,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应按年度工程进度计划分解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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