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预付款支付的至迟时间为()。
签署合同后的第15天
双方签订合同后约定开工日期的7天前
承包人的材料、设备、人员进场7天前
预付款担保提供后的第7天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不迟于约定开工日期的7天前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的,承包人在发出通知14天后有权暂停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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