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震层中隔震支座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且不宜低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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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震层中隔震支座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且不宜低于50年。当隔震层中的其他装置的设计使用年限低于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时,在设计中应注明并预设可更换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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