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题22】背景资料:
合同约定总造价14250万元,工期465日历天。合同中约定竣工日期为2017年5月1日,因发包人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延误,施工单位调整进度计划全力赶工,实际竣工日期为2017年7月1日。合同中约定,可调值部分占合同总价的80%。根据人工费和四项主要材料和价格指数对总造价按调值公式法进行调整。各调值因素占可调值部分的比重、各价格指数如下表:
【问题】列式计算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应为多少万元?
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应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竣工结算的调整方法有哪些?(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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