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审查的期限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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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的设计文件提交监理人后,发包人应组织设计审查,按照发包人要求文件中约定的范围和内容审查是否满足合同要求。为了不影响后续工作,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设计文件之日起,对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21天。承包人的设计与合同约定有偏离时,应在提交设计文件的通知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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