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填工程量按吹填土方量计算时,总工程量应为设计吹填方量与设计允许超填方量以及地基沉降量之和,超填厚度不应大于()。
0.1m
0.2m
0.5m
2cm
吹填工程量按吹填土方量计算时,总工程量应为设计吹填方量与设计允许超填方量以及地基沉降量之和,超填厚度不应大于0.2m,吹填土流失量也应计算并列出,但不计入总设计工程量,由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考虑并反映,工程结算时不再计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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