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调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开工条件的通知》(水建管[2017]177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开工条件包括()等。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经批准
年度水利投资计划下达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批准
报建手续已经办理
根据水利部《关于调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开工条件的通知》(水建管[2017]177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项目法人即可开展施工准备,开工建设: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已经批准。③年度投资计划已下达或建设资金已落实。主体工程施工招标的准备工作,包括研究并确定标段划分、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以及招标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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