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中规定减水剂以同一厂家掺量大于1%同品种、同一批号,每()为1批。
20
50
60
100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中规定减水剂以同一厂家掺量大于1%同品种、同一批号,每100为1批,不足100吨也按1批计。掺量小于1%,按50吨为1批,不足50吨也按1批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