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机无能力测量或控制应变速率,应采用等效于规定的应力速率的试验机横梁位移速率,直至完成屈服。完成屈服后的试验速率可增加到不应超过()。
0.0025/s
0.008/s
0.025/s
0.08/s
如只测定下屈服强度,屈服阶段试样平行自由长度的应变速率应在0.00025s-10.0025s-1,如试验机无能力测量或控制应变速率,应采用等效于规定的应力速率的试验机横梁位移速率,直至完成屈服。完成屈服后的试验速率可增加到不大于0.008s-(或等效的横梁位移分离速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