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属于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的情形是()。
农业生产(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
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纳税人综合利用的水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3)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4)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5)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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