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项目中,不能免征增值税的是()。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的进口仪器
外国政府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
粮油公司销售的农产品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上述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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