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内支付款项。
15日
30日
60日
90日
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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