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人与相对方合同履行顺序的关系是()。
相对方先履行合同
不安抗辩权人先履行合同
双方同时履行合同
无先后关系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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