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允许建设的工程是()。
新建影视摄制基地
新建商业综合体
扩建办公楼
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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