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背景资料:某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溢洪道施工需要进行爆破作业,施工单位使用一辆3.0t的小型载重汽车,装车高度低于车箱5cm,将800kg的雷管、炸药等爆破器材集中装运至施工现场,一次将上述爆破器材卸至地面,然后由人工分别运至仓库。事件2:某天夜间施工时,一名工人不慎从距离地面18.0m高的脚手架上坠地死亡。事件3:施工单位为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现场规范使用“三宝”。【问题】1.指出并改正事件1关于爆破器材运输与装卸作业的不妥之处。2.简要说明什么是高处作业,指出事件2中发生事故的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3.事件3中提到的“三宝”指什么?说明施工生产采购的“三宝”需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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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妥之处一:雷管、炸药等爆破器材集中装运,一次将上述爆破器材卸至地面,由人工分别运至仓库等处不妥。改正:雷管、炸药等爆破器材不得混装在一个车厢,应分开装运;分别存放于专用的仓库,并有专人管理,不得任意存放。不妥之处二:装车高度低于车箱5cm。改正:运输炸药、雷管时,装车高度低于车箱10cm。2.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和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事件2中高处作业的级别为三级高处作业,种类是特殊高处作业中的夜间高处作业。3.“三宝”是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三宝”等施工生产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具有厂家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合格证书,否则不得采购、发放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