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28,50%
30,50%
28,60%
30,60%
《计价规范》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作出明确规定。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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