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同牌号钢筋代换时,其直径变化范围不宜超过()。
2mm
4mm
6mm
8mm
用同牌号钢筋代换时,其直径变化范围不宜超过4mm,代换后钢筋总截面面积与设计文件中规定的钢筋截面面积之比不得小于98%或大于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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