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规定,在审查概算的投资规模、生产能力等是否符合原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立项批文时,若发现概算总投资超过原批准投资估算的()以上,需要进一步审查超估算的原因。
5%
10%
3%
8%
审查概算的投资规模、生产能力、设计标准、建设用地、建筑面积、主要设备、配套工程、设计定员等是否符合原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批文的标准。如概算总投资超过原批准投资估算10%以上,应进一步审查超投资估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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