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承包的安全生产职责:
审查分包人的安全施工资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应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人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对分包人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人,应令其停工整改;总承包人应统计分包人的伤亡事故,按规定上报,并按分包合同约定协助处理分包人的伤亡事故。
(2)分包的安全生产职责:
分包人对其所承担工作任务相关的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遵守承包人的相关安全生产制度,服从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向承包人报告伤亡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