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在审批工程延期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合同条件: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期必须符合合同条件。也就是说,导致工期拖延的原因确实属于承包单位自身以外的,否则不能批准为工程延期。这是监理工程师审批工程延期的一条根本原则。
(2)影响工期:延期事件的工程部位,无论其是否处在施工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只有当所延长的时间超过其相应的总时差而影响到工期时,才能批准工程延期。应当说明,建设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中的关键线路并非固定不变,它会随着工程的进展和情况的变化而转移。监理工程师应以承包单位提交的、经自己审核后的施工进度计划(不断调整后)为依据来决定是否批准工程延期。
(3)实际情况:批准的工程延期必须符合实际情况。为此,承包单位应对延期事件发生后的各类有关细节进行详细记载,并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