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对于眩光等级与主观上对不舒适感觉评价的关系正确的是()。
G=1:无影响
G=2:满意
G=7:干扰
G=5:允许的极限
眩光等级G与主观上对不舒适感觉评价的关系为:G=1:无法忍受;G=2:干扰;G=5:允许的极限;G=7:满意;G=9:无影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