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
15
20
30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