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监理人需要完成的基本工作内容有()。
主持工程竣工验收
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报告
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监理人需要完成的基本工作包括: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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