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行为
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抽查主要建筑材料的质量
对违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
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工程质量监督包括下列内容:(1)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6)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7)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8)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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