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项目监理机构对基坑开挖和回填的巡视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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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土方开挖顺序与设计工况一致,严禁超挖,分层开挖且内支撑结构基坑均衡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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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及车辆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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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开挖至坑底标高后,可暂缓封闭坑底,待后续工序准备完成后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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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回填前排除积水、清除虚土和建筑垃圾,填土按设计选料并分层填筑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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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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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
按以下内容及要求进行巡视:(1)土方开挖的顺序应与设计工况相一致,严禁超挖;开挖应分层进行,内支撑结构基坑开挖应均衡进行;开挖不得损坏支护结构、降水设施和工程桩等;(2)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3)开挖至坑底标高时,应及时进行坑底封闭,并采取防止水浸、暴露和扰动基底原状土的措施;(4)回填应排除积水,清除虚土和建筑垃圾,填土应按设计要求选料,分层填筑压实,对称进行,且压实系数应满足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