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工程施工中承包人有权获得费用补偿和工期延期,并获得合理利润的情形有()
发现文物、石化等的处理
发包人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暂停施工
隐蔽工程重新检验质量合格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清理工作
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化石只可索赔工期、费用;不可抗力停工期间的照管和后续清理只可索赔费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