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是()
依法成立的企业
地方政府成立的事业单位
依法成立的行业协会
行业主管部门设立的服务机构
《招标投标法》第13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有符合法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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